我市警方出动无人机开展罂粟大搜查
发布日期:2018-05-15 10:44:36 浏览次数:
眼下,正是毒品原植物——罂粟(俗称大烟)开花、挂果时期,根据山东省公安厅制定的《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,市民举报他人吸毒、贩毒、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,公安机关给予举报人500元至10万元的奖励。
战果速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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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9日,牡丹分局利用无人机在牡丹区开展禁种铲毒行动,使用无人机实时搜索,实现“天上、地面”联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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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月28日,巨野县公安局查处某村村民王某在自家院落中非法种植罂粟,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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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月8日,定陶公安局在一村民家中查获非法种植的罂粟多株,并依法对该村民进行处罚。
高新分局在一废弃厂房内发现非法种植的罂粟十余株,民警当场予以铲除。
普法进行时
《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》摘要:第四条(四)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,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数量和缴获罂粟壳数量进行奖励。
1、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下或大麻5000株以下的,每案奖励500元-1000元;罂粟铲除量在500株以上或大麻5000株以上的,每案奖励1000元-5000元。
2、举报非法贩卖罂粟壳,缴获量不满50千克的,每案奖励1000-2000元;缴获量在50千克以上的,每案奖励2000元-1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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